2023年广州实验室-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9-11
广州实验室是呼吸系统疾病及其防控领域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是本领域的重要科技力量。实验室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解决重大疾病与防控领域科学和技术难题,组建综合创新研究平台和设施集群,未来将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和储备战略科技人才,探索以重大任务和目标为导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新机制,实验室和中山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科领域内掌握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专业领域内能做出创新性成果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中山大学-广州实验室2023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20名,主要依托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中山医学院、化学院、药学院等学院,意向招生导师及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中山大学与广州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科研经费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成本全部由科研经费承担。本次招收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学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或4年,直博生为5年。联合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课程学习,主要依托中山大学完成;第二阶段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主要在广州实验室完成。符合中山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将由中山大学发放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四、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考核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 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符合中山大学相关招生单位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申请人需于2022年10月31日9:00—11月14日9:00(逾期不予补报)登录中山大学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
2.报名网址:
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DcrRegistered.html (注册网址)
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注册后登录网址)
在中山大学报名系统上报名须在 “备注” 栏填写 “广州实验室专项” 。
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02”。
3.注意事项:广州实验室个别导师已招收直博生,已无公开招考计划;总导师人数大于招生指标数,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导师沟通招生需求后,再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要求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22年11月20日前(部分学院截止时间早于11月20日的,以学院时间为准)将报考材料电子版以PDF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和广州实验室招生邮箱(student@gzlab.ac.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标注为“姓名+申请中山大学+实验室导师+广州实验室专项”,纸质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自行体检)。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编号顺序整合在同一个pdf文档中,并在pdf文档首页制作报考材料目录(目录模板详见附件2)。
2.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招生考试费、发送电子版报考材料至报考学院和广州实验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于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信息填报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程序
中山大学-广州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包括:材料审查、综合考核。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广州实验室与中山大学联合工作组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1.材料审查
中山大学-广州实验室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考生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分为两轮:第一轮为初试,由广州实验室导师组考核,确定进入复试人选(报考医院的考生需按照医院要求参加专业能力笔试,初试和专业能力笔试均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第二轮为复试,由中山大学-广州实验室联合导师组考核,择优录取。主要考核内容为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录取与调档
中山大学-广州实验室联合工作组以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广州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
中山大学与广州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调档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照中山大学同类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详见《中山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2022-2023)》(网址: https://xxgk.sysu.edu.cn/article/281)。广州实验室导师为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发放年限不少于基本修业年限。中山大学不再发放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研究生导师配套)。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八、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本招生简章由中山大学和广州实验室分别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见附件3)
2.广州实验室
联系电话:广州实验室020-82282900转分机号8013
Email:student@gzlab.ac.cn
招生QQ群:429937599